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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来源: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4-06-23 访问统计: 47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14年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和《关于抓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粤征〔2014〕2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校2014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

  男:在校生2014年12月31日以前不超过22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女:在校生2014年12月31日以前不超过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二)身体条件

  身高:男160cm以上,女158cm以上;

体重:男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矫正视力: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合格。

  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入伍程序

(一)有应征意向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络登记(http://www.gfbzb.gov.cn)。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报名时可选择在学校入伍(由花都区武装部征集入伍)或者回生源地(户籍所在地)入伍

(二)为便于学生在暑假前办理入伍的各项手续,要求在7月1日前统一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各1份)交至所在学院。各二级学院将报名材料汇总填报《2014年应征入伍花名册》,在7月3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学生处邮箱dep-xsc@gcu.edu.cn。学生工作处7月7日前将审核盖章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发回各二级学院。
备注:《申请表》中学费补偿存入银行要求用建设银行账户。

(三)按照花都区武装部的工作要求,为方便学生在暑假前完成体检工作,选择在学校入伍学生(即由花都区征集入伍)须在6月23日前完成预报名工作,预报名方式为:
  1. 完成网络报名工作;
  2. 到所在学院报名;
  3. 各二级学院将应征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
  4. 花都区武装部将于近期组织进行入伍体检。
备注:《登记表》和《申请表》仍按上述(二)的时间提交到所在学院。

(四)8月6日-8月30日根据全国征兵工作进度要求办理政审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充分掌握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通过专题班会、手机短信、Email、电话、QQ群、微博等方式,积极宣传有关政策,鼓励有应征意向的学生积极投身国防建设,参军入伍;

(三)省征兵办、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学校应征报名情况予以通报,对完成任务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将对落实不力、甚至人为设置障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  020-36903238

林老师  020-36903244
 
附件:1.《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汇编
2.2014年应征入伍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