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24-2025学年学风建设方案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建筑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风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学风建设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规定以为我院学生营造健康良好的学风、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专业素质为根本,以把学生培养成遵纪守法、行为规范、人格健全、服务社会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为目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在校学生的考勤和课堂纪律管理,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第一章 落实“一把手负责制”
第一条 成立学风领导小组
组长:陆琦
副组长:陈磊、吴桂宁
成员:宫晨、刘佳琼、刘建斌
第二条 成立学风工作小组
组长:刘建斌
副组长:陈穗君、董昕璐
成员:吴有权、罗翔凌、朵朵、田亚男、陈兰娥、刘楠、欧阳翎、陈芷筠、李江煜、赵鹏、杨银铝、王乐雅、梁淑贤、靳慧、沈爽婷、程东玲、张亮、梁光勇、邹亚、刘明洋、刘裕浩、林娜、黄杰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一条 我院考勤分为日常登记和不定期抽查两类,考勤内容为:旷课、迟到、早退、请假、睡觉、玩手机、吃东西、仪容仪表等情况。
第二条考勤工作职责
1、以教学班为单位的课堂考勤由各班纪律委员负责,并于每节课结束后,将“课堂纪律登记表”交由任课教师核实后签名确认。公共课、选修课、英语课等人员分散课程,各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登记考勤。
2、每周日19:00点前,请各班纪律委员将本班本周考勤情况以课堂纪律登记表和周汇总表的形式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交给年级辅导员,纸质版交给学院团学学术部)
3、如若对考勤存有疑问,请及时向本班纪律委员提出,由纪律委员联系相关人员或辅导员进行再次核实。
第三条 请假管理制度
1、需要请假的同学,应在课前上交“建筑学院学生请假条”。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请假条须本人填写具体原因和联系方式,并由班主任、辅导员、主管副院长在相应位置上签字后予以准假。
2、请假一天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批,一天以上到三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再报由学院书记审批,三天以上先由辅导员审批,再报学院院长审批。
3、我院学生请假条分为两联,第一联由年级辅导员保管,作为学生请假核对凭证;第二联由班级纪律委员保管,并出示给任课教师,作为确认学生请假凭证。
4、如学生因病请假,则应在请假条上附由正规医疗机构或校医务所出具的病情证明,经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核实后,予以准假。
5、如学生因事请假,则应在请假条上写明事由,经班主任或辅导员与家长联系核实后,予以准假。
6、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上课,需电话告知班主任或辅导员并征得同意,在回校后一天内补交请假条。
第四条 考勤管理规定
1、各班纪律委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课堂进行考勤登记。为缩短点名时间,请各宿舍长配合考勤工作。纪律委员可以只点宿舍号,由宿舍长指出缺勤人员。
2、课前5分钟考勤登记完毕后,再进入教室的学生以迟到登记。
3、考勤人员未见到学生请假条并且没有到达教室的该班学生以旷课处理。
4、授课老师未宣布下课前,提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
第五条 集体活动考勤制度
1、在学校、学院、班级举行集体活动时,由该班纪律委员记录本班考勤情况。请于集体活动开始前五分钟进行考勤,集体活动开始十分钟后进场者算作缺勤。
2、集体活动如需请假,必须在集体活动开始前上交请假条,格式要求与“建筑学院学生请假条”相同。
3、对有特殊规定的集会,要求全员不得缺席,集会开始前十分钟进行考勤登记,到集会开始时未进场者,作缺勤处理。
4、集体活动考勤与日常考勤登记同等计算。
第三章 学风建设活动
第一条 一院一特色
建筑学院立足于专业特色,开展建筑特色的学风建设活动,以各班级课室为载体,为努力营造干净卫生、舒适温馨、学习氛围浓厚的课室氛围,由各班文娱委员牵头组队成立黑板报绘制小组来绘制党的理论宣讲、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防诈骗等相关主题黑板报。
第二条 预计开展的学风建设活动
学习讲座:邀请优秀的校外讲者、教授或专业人士来校园进行学术讲座,给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学术视野和引导他们培养兴趣。
学术竞赛:组织学科竞赛,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竞争意识。可以是内部校级比赛或与其他学校的比赛,参与者可以展示他们的学术才能并获得认可。
学术研讨会:举办学术研讨会,提供一个交流学术观点的平台。鼓励学生提交他们的研究成果并且做相关的研究报告。
学术辅导:组织定期的学术辅导活动,帮助学生提高学习和研究技能。可以包括写作指导、学术写作、研究方法等方面的辅导。
第四章 学风先进评选说明
第一条每学年,除毕业班的各年级根据考评情况设立以下奖项:
1、班级学风模范奖,奖励名额为每年级1个;
4、学风模范先进个人奖,奖励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5%。
第二条 班级学风模范奖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切实可行的提高学习成绩的各种措施,学习成绩优秀率较高,不及格率较低。
2、班团干部团结一致,以身作则,积极工作,坚持原则,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改进本班工作。
3、全班同学团结协作,奋发向上,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踊跃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和其它义务劳动,积极组织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4、全班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讲究社会公德,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5、上课出勤率较高,课堂表现良好,考勤登记表完善,请假记录完整规范,有科学的班级考勤制度和工作报告。
6、宿舍管理良好,文明宿舍占比较高,无严重违纪情况。
第三条 学风模范先进个人奖评选条件
1、作风良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无任何纪律处分。
2、上学年内所有考试科目无不及格。
3、由所在班级推荐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