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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04-11 访问统计: 59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决定在“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框架下,单独立项一批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培养一支适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求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教师队伍,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立项原则

(一)择优。鼓励理念先进、有突出改革创新举措的项目立项;鼓励校内基础扎实、有充分保障和支持的项目建设。

(二)创新。突破原有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定势,创新课程开发思路、方法、技术,构建新型课程结构体系。

(三)共享。项目立项旨在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应用型课程体系,创新课堂教学方法,拓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资源,加大优质资源实践应用、推广和共享力度。

三、建设内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构建以能力为导向的应用型课程体系”要求:高校根据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对接职业资格标准,分析职业所需知识、能力与素质结构要求,构建以能力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改变原有的学科类型的课程观念,对传统课程内容删、减、增、融,大胆重构课程内容体系,建立健全灵活的课程调整机制。

为贯彻上述精神,广东省教育厅特开设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

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改革传统的以学科知识结构为逻辑的课程设计理念和思路,构建以工作过程系统化典型工作任务等为基础的新型课程体系。该项目一般应该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在对专业培养目标进行科学设计的基础上,系统改革专业主干、核心课程。(“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开发法”详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专业负责人;从事一线教学的专职专任教师。

(二)项目所在专业教研组应有凝聚力,教师对教学改革有内在动力、积极肯干,对课程建设能做到持之以恒;教研组教师应具有新型课程设计开发理念、能力,有较大意愿系统改革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五、推荐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2017年4月19日(周三)。

 

附件:工作过程系统化_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课程开发_姜大源.pdf

       建设任务书.doc

 

联系人:冯慧雅,电话:36903021。

                     教务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