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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的通知

来源: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2-09-04 访问统计: 49
关于做好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201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
本年度“幸福广东、青春奉献”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顺利结束。在活动中各团队、各位参加实践的同学均能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各项实践工作,涌现了许多先进的团队、个人和感人的事迹,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优秀的成绩,为了更好地交流活动经验、总结活动成绩、表彰积极分子,在广大学生中树立学习的榜样。现将有关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收取社会实践资料:
各学院于9月14日(星期五)前收取实践登记表以及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做好统计以及各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资料由各学院保存。
二、 评选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1. 评选名额:各学院按照学院总人数(2009级-2011级)3%申报“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2. 评选程序: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公示(至少2天)—学校团委审批、公示—学校团委发文表彰。
3. 评选要求:
(1)先进个人必须认真完成了社会实践任务;
(2)书写社会实践报告不少于1500字;
(3)认真填写社会实践登记表。
4.实践报告要求:
(1)不少于1500字;
(2)书面版及电子版同时递交,使用word格式(含相关照片),用小4号宋体打印正文;
(3)必须认真校对,尽量避免书写错误。
5.报送时间:
(1)各学院团委于9月14日(星期五)前报送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名单(统计表格见附件一)及报送积极分子社会实践报告,书面版和电子版(光盘)同时上交至学校团委办公室;
(2)各学院团委必须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统计表》(附件二),同时书写本学院社会实践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以word格式书写,用4号宋体打印正文,于9月14日前将书面版及电子版(光盘)上交至学校团委办公室)
6.总结表彰会:学校计划于9月下旬召开全校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大会,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殷文彬
联系方式:36903032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