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来源: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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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安【2014】22号)和(粤教保函【2015】5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的监督管理,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安排人员在寒假前对所属区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清查室内电器是否老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符合要求、门锁是否完好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同时教育学生放假时将大功率电器带回家,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寒假期间学校的财物安全,各单位需对所辖范围的门窗张贴封条,张贴封条前请通知保卫科,经保卫科工作人员核查确认后方可张贴封条。寒假期间保卫科值班人员将不定时巡查以确保寒假期间全校的财产安全。
保卫科联系电话:36903186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后勤处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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